李传超律师亲办案例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来源:李传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9
浏览量:1748

审理法院: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李传超律师

案情简介:

梧州藉未成年人吴小某的父亲在广东肇庆市被人故意伤害致死,其到梧州市长洲区申请法律援助维权,案件承办人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李传超律师不辞劳苦,贴心服务,甚至顶着台风之险跨省援助,极力维护受援人合法的权益,为受援人挽回损失32万元,获得了受援人的高度赞誉。

承办过程:

2016年11月5日21时,在广东省肇庆市某镇,吴某某被戴某殴打,次日早上在床上死亡。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疑难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吴小某等人的法律援助后,指派李传超律师承办。

2017年8月7日,李传超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受援人联系见面,向受援人了解案情及受害人家庭情况,收集各方面的有力证据,计算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获得赔偿额度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获得的赔偿额度,并结合被告人经济条件与赔偿能力,作出维权方案,同时着手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和民事起诉状。并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对方辩护律师取得联系,经过受害人近亲属同意后,李律师先后与法院和对方辩护律师电话联系10余次进行协商,最后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因受援人家在农村,老人与孩子出入梧州不方面,李传超律师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周末休息日携带有关材料亲自到受援人家中提供法律服务,并安抚老人与孩子的悲痛情绪。李律师向受援人详细地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相关权利义务,分析和解与不和解的利弊。最后受援人一致认为和解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同意和解方案。确定方案后,李律师积极与法院及对方律师联系,确定约谈时间。

2017年8月23日,李律师和受援人的大伯赶往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对方谈判和解事宜。最终,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由戴某方支付赔偿款共32万元人民币给吴小某方。

当天正值台风天鸽侵袭肇庆,风力高达12级,伴大暴雨,返程途中,一路树枝倒地,房顶被掀开,路边路障突然扑向车头,异常危险。李传超律师较高的专业素养、贴心的服务态度和不畏辛苦、不惧危险的敬业精神得到受援人的高度赞誉与敬意。

挽回损失: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2万元。

以上内容由李传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传超律师咨询。
李传超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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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传超
  • 执业律所:
    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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